宗鏡錄 ‧ 卷四十四
永明延壽大師 (904~975) 唐末五代僧。淨土宗六祖,法眼宗三祖。曾召集慈恩、賢首、天台三宗僧人,輯錄印度、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,廣蒐博覽,互相質疑,而成《宗鏡錄》一百卷,會融諸法同入心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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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宗鏡錄》卷四十四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
夫若談心佛,唯唱性宗者。則舉一攝諸。不論餘義。今何背己。述教迷宗。
答 : 夫論至教,皆為未了之人。從上稟承。無不指示。
如忠國師臨終之時。學人乞師一言。師云。教有明文,依而行之,即無累矣。吾何言哉。如斯殷勤真實付囑。豈局已見。生上慢心,終不妄斥如來無上甘露,不可思議大悲所熏,金口所宣難思聖教。
如云依而行之者。且依何旨趣。不可是依文字語句而行。不可是依義路道理而行。直須親悟其宗。不可輒生孟浪。
若決定信入者。了了自知。何須他說。聞甚深法。如清風屆耳。今只為昧性徇文之者。假以言詮方便開示。直指出六根現用,常住無生滅性。與佛無異。親證現知。分明無惑。免隨言語之所轉。不逐境界之所流。
今於六根之中,且指見聞二性。最為顯現。可驗初心,疾入圓通。同歸宗鏡。且見性者,當見之時。即是自性。以性遍一切處故。不可以性更見於性。分明顯露。絲毫不隱。
古教云。摩尼殿有四角。一角常露。祖師云。眼門放光,照破山河大地。又歌云。應眼時,若千日。萬像不能逃影質。凡夫只是未曾觀。何得自輕而退屈。是知顏貌雖童耄。見性未曾虧。明暗自去來。靈光終不昧。則是現今生滅中,指出不生滅性。
方知窮子衣中寶,乃輪王髻裏珠。貧女室中金,是如來藏中物。何假高推極聖。自鄙下凡。一向外求不能內省。枉功多劫。違背己靈。空滯行門。失本真性。
所以首楞嚴經云。佛告阿難。若汝見時。是汝非我。見性周遍。非汝而誰。云何自疑汝之真性。性汝不真。取我求實。故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。真如妙性,乃不遷之門。
若隨物觀,局大小之所在。若約性見,絕器量之方圓。見性即成如來。於一毛端,建十方之寶剎。徇物即為凡庶。向真空裏,現六趣之狴牢。變易在人。一性無異。迷悟由己。萬法不遷。
如經云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。我昔未承諸佛誨勅。見迦旃延毘羅胝子。咸言此身死後斷滅,名為涅槃。我雖值佛。今猶狐疑。云何發揮。證知此心不生滅地。今此大眾,諸有漏者。咸皆願聞。
佛告大王。汝身現存。今復問汝。汝此肉身。為同金剛常住不朽,為復變壞。世尊。我今此身。終從變滅。
佛言大王。汝未曾滅。云何知滅。世尊。我此無常變壞之身,雖未曾滅。我觀現前,念念遷謝。新新不住。如火成灰。漸漸消殞。殞亡不息。決知此身,當從滅盡。
佛言。如是大王。汝今生齡。已從衰老。顏貌何如童子之時。世尊。我昔孩孺。膚腠潤澤。年至長成。血氣充滿。而今頹齡。迫於衰耄。形色枯悴。精神昏昧。髮白面皺。逮將不久。如何見比充盛之時。
佛言大王。汝之形容,應不頓朽。王言,世尊。變化密移。我誠不覺。寒暑遷流。漸至於此。何以故。我年二十。雖號年少。顏貌已老初十年時。三十之年,又衰二十。于今六十,又過于二。觀五十時,宛然強壯。世尊。我見密移。雖此殂落。其間流易。且限十年。若復令我微細思惟。其變寧唯一紀二紀。實為年變。豈唯年變。亦兼月化。何直月化。兼又日遷。沈思諦觀。剎那剎那。念念之間。不得停住。故知我身,終從變滅。
佛言大王。汝見變化,遷改不停。悟知汝滅。亦於滅時。知汝身中有不滅耶。波斯匿王合掌白佛。我實不知。
佛言。我今示汝不生滅性。大王。汝年幾時見恒河水。王言。我生三歲。慈母携我謁耆婆天。經過此流。爾時即知是恒河水。
佛言大王。如汝所說。二十之時,衰於十歲。乃至六十,日月歲時。念念遷變。則汝三歲,見此河時。至年十三,其水云何。王言。如三歲時,宛然無異。乃至于今年六十二,亦無有異。
佛言。汝今自傷髮白面皺。其面必定皺於童年。則汝今時觀此恒河。與昔童時觀河之見。有童耄不。王言。不也。世尊。
佛言大王。汝面雖皺。而此見精性未曾皺。皺者為變。不皺非變。變者受滅。彼不變者元無生滅。云何於中受汝生死。而猶引彼末伽梨等。都言此身死後全滅。王聞是言。信知身後,捨生趣生。與諸大眾,踊躍歡喜。得未曾有。
又如眾生八識之中。前眼耳鼻舌身等五根。及第八識。俱緣現量。得諸法之自性。不帶一切名言。又無二種,計度分別。隨念分別。即現前不生滅。若六七二識。落在比非二量。及具計度隨念分別。即念念常生滅。亦是於生滅中有不生滅性。
已上經文。此是因匿王示疑。寄破外道斷見。有此方便,分別生滅不生滅二性。若不執斷常見性之人。則八識心王。同一真性。皆是實相。無有生滅。
如大智度論云。當知色生時,但是空生。色滅時,但是空滅。
中觀論偈云。無物從緣起。無物從緣滅。起唯諸緣起。滅唯諸緣滅。故知萬法既不從緣生。亦不非緣生。又不空亦不生。空亦不生。何者。若一切法是不空者,即無有生。以無自性空故。方能隨緣成諸幻有。若一切法是空者,亦無有生。以無自體故。無有生相。既無有生。亦無有滅。
如論偈云。果不空不生。果不空不滅。以果不空故。不生亦不滅。果空故不生。果空故不滅。以果是空故。不生亦不滅。但隨心現。畢竟無生。
如首楞嚴經云。佛言。善男子。我常說言色心諸緣。及心所使。諸所緣法。唯心所現。汝身汝心。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。云何汝等。遺失本妙圓妙明心,寶明妙性。認悟中迷。晦昧為空。空晦昧中。結暗為色。色雜妄想。想相為身。聚緣內搖。趣外奔逸。昏擾擾相,以為心性。一迷為心,決定惑為色身之內。不知色身,外洎山河虛空大地。咸是妙明真心中物。
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,唯認一浮漚體。目為全潮。窮盡瀛渤。汝等即是迷中倍人。如我垂手。等無差別。如來說為可憐愍者。
如上所說。見性周遍湛然。似鏡常明。如空不動。萬像自分出沒。一性未曾往還。但隨生滅之緣。遺此妙明之性。是以一切祖教。皆指見性識心。不從生因之所生。唯從了因之所了。相麁易辯。性密難明。隨轉處而莫知。在照時而方了。如今不見者,皆被三惑心牽。六塵境換。不知境元是我。翻成主被客迷。但能隨流得性之時。自然無惑。
復有云。般若唯以心神契會。以心傳心,方成密付。不可以言迹事相而求者。此是為未入人顯宗破執。恐取相背心。情求意解。故有是說。若融會而論。則隨緣體妙。即相恒真。
且如正見相時。是誰見相。以六塵鈍故。名不自立。相不自施。以六根利故。強自建立,而為緣對。若能了境本寂。識自無生。則入平等真空。方稱究竟見性耳。故云見性周遍,非汝而誰。
聞性者,即今聞性。具三真實。文殊簡出。現證可知。觀音入門。圓通立驗。非從行得。不墮有為。豈假功成。本來如是。
首楞嚴經偈云。譬如人靜居。十方俱擊鼓。十處一時聞。此則圓真實。目非觀障外。口鼻亦復然。身以合方知。心念紛無緒。隔垣聽音響。遐邇俱可聞。五根所不齊。是則通真實。音聲性動靜。聞中為有無。無聲號無聞。非實聞無性。聲無既無滅。聲有亦非生。生滅二圓離。是則常真實。
釋曰。此是直說如今一切眾生,日用現行聞性三真實之理。一,圓真實。二,通真實。三,常真實。
一,圓真實者。以聞性遍一切處。十方聲塵,應時無有前後。以同時周遍,一一皆不出自性。如水起波。波不離水。以聲處全聞。聞外無法。即是本聞。自具圓通之性。非待證聖方有斯事。
故法華經偈云。父母所生耳。清淨無瑕穢。以此常耳聞。三千世界聲。又云。持是法華者。雖未得天耳。但用所生耳。功德已如是。
二,通真實者。且眼根見性。雖即洞然,能觀前而不觀後。鼻舌身等三根,皆以合中知。因能所而生起。若意知根,所緣不定。念念遷移。故五根所不齊。唯耳根圓通無礙。聽響之際,任隔礙而遠近俱聞。妙應之時,無揀擇而大小咸備。
故高城和尚歌云。應耳時。若幽谷。大小音聲無不足。十方鐘鼓一時鳴。靈光運運常相續。則處凡身而不減。居聖體而非增。常現常通。塵勞不能匿其神彩。非間非斷。天魔不能挫其威光。不壞緣生之耳根。圓具一靈之妙性。
三,常真實者。音聲性動靜者。動靜是音聲之體。性於聞中似有似無。若無聲時號無聞。非實聞無性。以聞性常在。若聞性隨聲塵滅。則前聲滅時。後聲不合更聞。故知聲塵自無。聞性非滅。聲塵自有。聞性非生。又非唯聞性無生。返觀聲塵亦無生滅。以從緣而起。自體全無。
如華嚴論云。一切諸法。猶如谷響。楞嚴疏鈔云。如谷中無聲。無聲即無響。法界中皆無聲。一切聲皆是妄心。妄心不動時,皆無妄想。以有差別心執受。即有聲四大。如枯木即本無聲。皆緣執故。
諸大菩薩,不以音聲聽法。是知聲塵本無。皆因執有。情消執喪。萬法本虛。有無既虛。生滅何有。則知我性與如來性無異。一切世間法即是佛法。故經云。是法住法位。世間相常住。如憍陳那,因聲悟道。妙音密圓。
古釋云。若有能所,未得名密。悟四諦理。推能聞及所聞,皆是自心。心即是本覺光明,圓照法界。始覺智心,亦圓照法界。即是因聲得悟。一切眾生,依此觀亦得解脫。
若聞聲可意不可意生憎愛,便被聲縛。但觀心海中是聲出處。以心海元無有相。心雖含聲。聲亦無相。無相即於一切聲中而得解脫。故知無法不心。無心不法。如是明達。則於一切諸法。不合不散。無縛無脫矣。
故佛告阿難。汝學多聞。未盡諸漏。心中徒知顛倒所因。真倒現前。實未能識。恐汝誠心由未信伏。吾今試將塵俗諸事。當除汝疑。
即時如來,勅羅睺羅擊鐘一聲。問阿難言。汝今聞不。阿難大眾,俱言我聞。鐘歇無聲。佛又問言。汝今聞不。阿難大眾,俱言不聞。時羅睺羅又擊一聲。佛又問言。汝今聞不。阿難大眾,又言俱聞。佛問阿難。汝云何聞。云何不聞。阿難大眾,俱白佛言。鐘聲若擊,則我得聞。擊久聲消,音響雙絕,則名無聞。
如來又勅羅睺羅擊鐘。問阿難言。爾今聲不。阿難言。聲少選聲消。佛又問言。汝今聲不。阿難大眾,答言無聲。又頃,羅睺羅更來撞鐘。佛又問言。爾今聲不。阿難大眾,俱言有聲。
佛問阿難。汝云何聲。云何無聲。阿難大眾,俱白佛言。鐘聲若擊,則名有聲。擊久聲消。音響雙絕,則名無聲。
佛語阿難,及諸大眾。汝今云何自語矯亂。大眾阿難,俱時問佛。我今云何名為矯亂。佛言。我問汝聞。汝則言聞。又問汝聲。汝則言聲。唯聞與聲。報答無定。如是云何。不名矯亂。
阿難。聲消無響。汝說無聞。若實無聞。聞性已滅。同于枯木。鐘聲更擊。汝云何知。知有知無。自是聲塵。或無或有。豈彼聞性為汝有無。聞實云無。誰知無者。是故阿難。聲於聞中,自有生滅。非為汝聞,聲生聲滅。令汝聞性,為有為無。汝尚顛倒,或聲為聞。何怪昏迷,以常為斷,終不應言,離諸動靜閉塞開通,說聞無性。如重睡人。眠熟床枕。其家有人。於彼睡時擣練舂米。其人夢中聞舂擣聲。別作他物。或為擊鼓。或復撞鐘。即於夢時。自怪其鐘為石木響。於時忽寤。遄知杵音。自告家人。我正夢時。惑此舂音。將為鼓響。阿難。是人夢中。豈憶靜搖開閉通塞。其形雖寐。聞性不昏。縱汝形消。命光遷謝。此性云,何為汝消滅。
楞嚴疏云。擊鐘以辯真妄者。即聞性而可真。舉聲塵而辯妄。若因聲有聞。此聞不離聲。若離聲有聞。此是真聞。汝今但執隨聲之聞。此聞不離於聲。只合是聲。不合是聞。
若真聞性如水。不滅聲塵如風。鼓水成波。故有聞相。聲塵不起。聞相即無,而聞性不滅。以性不滅。聲塵若來,還有聞相。如水不滅,若風動時。即有波相。如色真性。遍十方界。隨心感現,則有色相。此之聞性。亦復如是。故知不認自體恒常之聞性。却徇聲塵生滅之聞相。遂乃聞讚而生喜,聞毀而起瞋。以迷本聞,故隨聲流轉。
故文殊云。眾生迷本聞。循聲故流轉。阿難縱強記。不免落邪思。豈非隨所淪。旋流獲無妄。
又云。旋汝倒聞機。返聞聞自性。性成無上道。圓通實如是。
如今以聲為聞。背心循境。豈不是倒聞之機。若能旋聲塵之有流。復本聞之無妄。則是返聞自性。得本歸原。內滅翳根。外消塵境。能所既脫。本覺道成。寂照圓通。真實如是。
所以佛告阿難。以諸眾生。從無始來。循諸色聲。逐念流轉。曾不開悟性淨妙常。不循所常。逐諸生滅。由是生生。雜染流轉。若棄生滅。守於真常。常光現前。根塵識心。應時消落。想相為塵。識情為垢。二俱遠離。則汝法眼。應時清明。云何不成無上知覺。
是以若了聞性,即成正覺。於是心境雙融。動靜俱泯。
如觀音言。彼佛教我,從聞思修入三摩地。初於聞中,入流亡所。所入既寂,動靜二相,了然不生。如是漸增,聞所聞盡。盡聞不住。覺所覺空。空覺極圓。空所空滅。生滅既滅。寂滅現前。忽然超越,世出世間。十方圓明。獲二殊勝。
一者,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。與佛如來,同一慈力。
二者,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。與諸眾生,同一悲仰。
是以初從聞性入時,先亡動靜聲塵之境。次亡能聞所聞之心。既心境俱亡。又不住無心境,及能覺所覺之智。則覺智俱空。此空亦空。方成圓覺。故云空覺極圓。空所空滅。始盡生滅之原。到寂滅本妙覺心之地。
如起信論云。一切諸法。皆由妄念而有差別。若離妄念。則無境界差別之相。故知妄念空而根境謝。識想消而塵垢沈。則法眼應時清明。常光了然頓現。見聞本性既爾。諸根所現亦然。故經云。六自在王,常清淨故。
又首楞嚴經偈云。一根既返原。六根成解脫。見聞如幻翳。三界若空華。聞復翳根除。塵消覺圓淨。淨極光通達。寂照含虛空。却來觀世間。猶如夢中事。但以未覺悟前。於染淨中有一毫見聞取捨之處,皆在三界無明長夜生死夢中。纔得見性,便同覺後。自覺覺他。故名為佛。
又此自心之性,遍一切處。隨處得入。非獨見聞。或意消香界而入圓通。或心開塵境而證法忍。或入水觀而達性。或審風力而悟宗。或刺足疼痛而純覺遺身。或了心無際而入佛知見。或觀煖觸而成火光三昧。或演法音而降伏魔怨。當此大悟之時。終不見有一境可生。一言可執。
今只為迷性徇文,背心求道者。假以言說。指歸自心。從此一向內觀。捨詮究理。斯則豈不是因言悟道。藉教明宗。為此之人。不無利益。遂使初心學者。信有所歸。便能息外馳求。迴光反照。頓見自己。了了明心。
如正飲醍醐。親開寶藏。方悟隨言之失。深慚背己之愆。故阿難等,因世尊開示自性之後。發自慶言。消我億劫顛倒想。不歷僧祇獲法身。故能不動塵勞。現身成佛。
祖佛言教。有如是不可思議之力。為是廣大無邊法利故。所以具引全文佛語為證。云何反有背己之言,論文之誚乎。若不觀心內證。法律禪師等,各有十種過患。
如像法決疑經云。三師破壞佛法。略各有十過。
法師十過者。
一,但外求文解。而不內觀修心。釋論云。有論而無慧。所說不應受。
二,不融經息諍趣道。但執己非他。我慢自高。不識見心苦集。
三,不遵遺囑。不依念處修道。不依木叉住。非佛弟子。
四,經云非禪不慧。偏慧不禪。一翅一輪。豈能遠運。
五,法本無說。說破貪求。名利弘宣。寧會聖旨。
六,貴耳入口出。何利於己。經云。如人數他寶。自無半錢分。
七,無行而宣。何利於他。
八,又多加水乳無道之教。教誤後生。
九,四眾失真法利。轉就澆漓。
十,非但不能光顯法。亦乃破於佛法也。
禪師十過者。
一,經云假名阿練若。納衣在空閑。自謂行真道。好說我等過。
二者,恃行陵他。不識戒取苦集煩惱。
三,無慧修定。盲禪無目。寧出生死也。
四,不遵遺囑。不依念處修道。不依木叉而住。非佛弟子。
五,無慧之禪。多發鬼定生破壞佛法。死墮鬼道。
六,名利坐禪。如扇提羅。死墮地獄。
七,設證得禪。即墮長壽天難。
八,如水乳禪。教授學徒。紹三塗種子。
九,四眾不霑真法之潤。轉就澆漓。
十,非止不能光顯三寶。亦乃破佛法也。
律師十過者。
一,但執外律。不識內戒。故被淨名訶。
二,執律名相。諍計是非。不識見心苦集。
三,兼戒定慧相資。方能進道。但律不慧不禪。何能進道。
四,弘在名譽。志不存道。果在三塗。
五,不遵遺囑。不依念處修道。不依木叉而住。
六,執律方便小教以為正理。而障大道。
七,師師執律不同。弘則多加水乳。
八,不依聖教傳授。誤累後生。
九,四眾不霑真法。轉就澆漓。
十,非止不能光顯三寶。亦乃破佛法也。
是知若不觀心,具如上之大失。
如大智度論云。菩薩摩訶薩。若欲不空食國中之施者。當學般若波羅蜜。
又寶梁經云。若學大乘佛法者。受施主摶食,如須彌山。受施主衣,可敷大地。如不學者。若未墮僧數。十方無唾地處。
維摩經亦云。敬學如師。纔起學心。便有為人天之分。或聞宗鏡一句。定成佛無疑。
故法華經云。若有聞是法。無一不成佛。唯除未聞者。盲冥不信人。若已聞者。皆是曩因既受衣珠。曾親佛會。不可放逸。須志披尋。忽遇緣差。空無所得。
所以瑜伽論云。不緩加行中。又能如是勇猛精進。謂我今定當趣證。所應證得。不應慢緩。何以故。我有多種橫死因緣。所謂身中,或風或熱。或痰發動。或所飲食,不正消化。住在身中,或宿食病。或為於外,蛇蠍蚰蜒,百足等類。諸惡毒蟲之所蛆螫。或復為人非人類等之所驚恐。因斯夭沒。於如是等諸橫死處。恒常思惟。修無常想。住不放逸。由住如是不放逸故。恒自思惟。我之壽命。儻得更經七日六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一日一時半時須臾。或經食頃。或從入息至於出息。或從出息至於入息。乃至存活經爾所時。於佛聖教。精勤作意。修習瑜伽。劑爾所時。於佛聖教。我當決定多有所作。如是名為不緩加行。
問 : 義學多樂聽讀。禪宗唯精內觀。然教觀二門。闕一不可。若但觀心而不尋教。墮闇證上慢之愚。若但尋教而不觀心。受執指數寶之誚。有不達者,遞相是非。今宗鏡廣搜,祖教意足。請為微細開拆,以決深疑。
答 : 教觀難明。須分四句。如云。
一,教門非理門。教是能通。理是所通。能所異故。
二,理門非教門。吾聞解脫之中,無有言說故。
三,教門即理門。文字即解脫故。
四,理門即教門。解脫即文字故。
又以門對教,四句分別。
一,得教不得門。文字法師是。
二,得門不得教。觀慧禪師是。
三,得門復得教。聞慧法師是。
四,門教俱不得。假名阿練若是。
又或隨方便之詮,則執權害實。若達圓頓之教,則了實開權。執權則教觀兩分。了實則人法一旨。人法一旨,則境智俱冥。教觀兩分,則信法雙現。信法雙現,則有觀有聞。境智俱冥,則無內無外。斯乃隨根利鈍,有此開遮。
若能就旨圓融,自無取捨。則塵塵合道,信行同法行之機。念念歸宗,教門等觀門之旨。如是則無一心可照,誰執觀門。無一法可聞,孰論教道。方入宗鏡。與此相應。未達斯門終成隔礙。
且教中具述,有二種修行人。一,是信行。二,是法行。薩婆多,明此二人,位在見道。因聞入者,是為信行。因思入者,是為法行。
曇無德云。位在方便。自見法少。憑聞力多。後時要須聞法得悟。名為信行。憑聞力少。自見法多。後時要須思惟得悟。名為法行。
止觀云。若論利鈍者,法行利,內自觀法故。信行鈍,藉他聞故。又信行利,一聞即悟故。法行鈍,歷法觀察故。或俱利。或俱鈍。信行人聞慧利,修慧鈍。法行人修慧利,聞慧鈍。已上且約三師所說。自然不可偏執觀心與教道。定據聽學與坐禪。
今若得一心,萬邪滅矣。則何心而非教。若一聞千悟。獲大總持。則何教而非心。何教而非心,則心外無法。何心而非教。則法外無心。更約智者大師對法行二人。以止觀安心。隨四悉檀意。以逗機宜。俱令入道。
師即問言。汝於定慧。為志何等。其人若言。我聞佛說。善知識者。如月形光。漸漸圓著。又如梯隥。漸漸增高。巧說轉人心。得道大因緣。志欣渴飲。如犢逐母。當知是則信行人也。若言。我聞佛說。明鏡若不動。色像自分明。淨水無波。魚石自現。欣捨惡覺。如棄重擔。當知是則法行人也。既知根性。於一人所。八番安心。
咄。善男子。無量劫來。飲狂散毒。馳逐五塵。昇沉三界。猶如猛風。吹兜羅毦。大熱沸鑊。煮豆昇沉。從苦至惱。從惱至苦。何不息心達本。以一其意。意若一者,何事不辦。苦集得一,則不輪迴。無明得一,不至於行。乃至不至老死。摧折大樹。畢故不造新。六弊得一,則度彼岸。唯此為快。善巧方便。種種因緣。種種譬喻。廣讚於止。發悅其情。是名隨樂欲以止安心也。
又善男子。如天亢旱。河池悉乾。萬卉燋枯。百穀零落。娑伽羅王。七日構雲。四方霔雨。大地霑洽。一切種子皆萌芽。一切根株皆開發。一切枝葉皆鬱茂。一切華果皆敷榮。人亦如是。以散逸故。應生善,不復生。已生善,還退失。禪定河乾。道品樹滅。萬善燋枯。百福殘悴。因華道果。不復成熟。若能閑林一意。內不出。外不入。靜雲興也。發諸禪定。即是降雨也。功德叢林。煖頂方便。眼智明覺。信忍順忍無生寂滅忍,乃至無上菩提。悉皆剋獲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止。生其善根。是名隨便宜以止安心也。
又善男子。夫散心者,惡中之惡。如無鉤醉象,蹋壞華池。穴鼻駱駝,翻倒負馱。疾於掣電。毒逾蛇舌。重沓五翳。埃藹曜靈。睫近霄遠。俱皆不見。若能修定。如密室中燈。能破巨闇。金鎞抉膜,空色朗然。一指二指三指皆了。大雨能淹囂塵。大定能靜狂逸。止能破散。虛妄滅矣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止。破其睡散。是名對治以止安心也。
又善男子。心若在定。能知世間生滅法相。亦知出世不生不滅法相。如來成道。猶尚樂定。況諸凡夫。有禪定者。如夜見電光。即得見道。破無數億洞然之惡。乃至得成一切種智。善巧方便種種緣喻。廣讚於止。即會真如。是名隨第一義以止安心也。
其人若言。我聞寂滅。都不入懷。若聞分別。聽受無厭。即應為說。三惡燒然。駝驢重楚。餓鬼飢渴。不名為苦。癡闇無聞。不識方隅。乃是大苦。多聞分別樂。見法法喜樂。以善攻惡樂。無著阿羅漢,是名為最樂。從多聞入。聞甘露樂。如教觀察知道。遠離坑埳,直去不迴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觀。發悅其情。是名隨樂欲以觀安心。
又善男子。月開蓮華。日興作務。商應隨主。彩畫須膠。坏不遇火。無須臾用。盲不得導。一步不前。行無觀智。亦復如是。一切種智。以觀為根。本無量功德之所莊嚴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觀。生其功德。是名隨便宜以觀安心。
又善男子。智者識怨。怨不能害,武將有謀。能破強敵。非風何以卷雲。非雲何以遮熱。非水何以滅火。非火何以除闇。析薪之斧。解縛之刀。豈過智慧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觀。使其破惡。是名對治以觀安心。
又善男子。井中七寶。闇室瓶盆。要待日明。日既出已。皆得明了。須智慧眼。觀知諸法實。一切諸法中。皆以等觀入。般若波羅蜜。最為照明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觀。令得悟解。是名第一義以觀安心。
如是八番。為信行人說安心也。其人若云。我樂息心。默以復默。損之又損之。遂至於無為。不樂分別。坐馳無益。此則法行根性。當為說止。汝勿外尋。但內守一。攀覺流動。皆從妄生。如旋火輪。輟手則息。洪波鼓怒。風靜則澄。
淨名經云。何謂攀緣。謂有三界。何謂息攀緣。謂心無所得。瑞應經云。其得一心者,則萬邪滅矣。
龍樹云。實法不顛倒。念想觀已除。言語法皆滅。無量眾罪除。清淨心常一。如是尊妙人。則能見般若。
夫山中幽寂。神仙所讚。況涅槃澄靜。賢聖尊崇。
佛話經云。比丘在聚。身口精勤。諸佛咸憂。比丘在山。息事安臥。諸佛皆喜。況復結跏束手。緘脣結舌。思惟寂相。心原一止。法界洞寂。豈非要道。唯此為貴。餘不能及。善巧方便。種種因緣。種種譬喻。廣讚於止。發悅其心。是名隨樂欲以止安心。
其人若云。我觀法相。只增紛動。善法不明。當為說止。止是法界平正良田。何法不備。止捨攀緣,即是檀。止體非惡,即是戒。止體不動,即是忍。止無間雜,即是精進。止則決定,即是禪。止法亦無,止者亦無,即是慧。因止會非止非不止,即是方便。一止一切止,即是願。止止愛,止止見,即是力。此止如佛止無二無別,即是智。止具一切法,即是祕藏。但安於止。何用別修諸法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令生善根。即是隨便宜以止安心也。
若言我觀法相,散睡不除者。當為說止,大有功能。止是壁定。八風惡覺不能入。止是淨水。蕩於貪婬。八倒猶如朝露。見陽則晞。止是大慈。怨親俱愍。能破恚怒。止是大明呪。癡疑皆遣。止即是佛。破除障道。如阿伽陀藥。遍治一切。如妙良醫。咒枯起死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令其破惡。是名對治以止安心。
其人若言。我觀察時。不得開悟。當為說止。止即體真。照而常寂。止即隨緣。寂而常照。止即不止止。雙遮雙照。止即佛母。止即佛父。亦即父即母。止即佛師,佛身,佛眼,佛之相好,佛藏,佛住處。何所不具。何所不除。善巧方便。種種緣喻。廣讚於止。是為第一義以止安心。
彼人言。止狀沈寂。非我悅樂。當為說觀。推尋道理。七覺中有擇覺支。八正中有正見。六度中有般若。於法門中為主為導。乃至成佛。正覺,大覺,遍覺。皆是觀慧異名。當知觀慧最為尊妙。如是廣讚。是為隨樂欲以觀安心。
若勤修觀。能生信,戒定慧,解脫,解脫知見。知病識藥。化道大行。眾善普會。莫復過觀。是為隨便宜以觀安心。
觀能破闇。能照道。能除怨。能得寶。傾邪山。竭愛海。皆觀之力。是為隨對治以觀安心。若觀法時。不得能所。心慮虛豁。朦朧欲開。但當勤觀。開示悟入。是為用第一義以觀安心。是為八番為法行人說安心也。
復次人根不定。或時迴轉。薩婆多,明轉鈍為利。成論,明數習則利。此乃始終論利鈍。不得一時辯也。今明眾生心行不定。或須臾而鈍。須臾而利。任運自爾。非關根轉。亦不數習。或作觀不徹,因聽即悟。或久聽不解,暫思即決。是故更論,轉根安心。若法行轉為信行。逐其根轉。用八番悉檀而授安心。若信行轉成法行。亦逐根轉。用八番悉檀而授安心。得此意,廣略自在說之。轉不轉,合有三十二安心也。
自行安心者,當察此心。欲何所樂。若欲息妄,令念相寂然。是樂法行。若樂聽聞,徹無明底。是樂信行。
樂寂者,知妄從心出。息心則眾妄皆靜。若欲照知。須知心原。心原不二。則一切諸法皆同虛空。是為隨樂欲自行安心。其心雖廣分別心及諸法。而信念精進,毫善不生。即當凝停莫動。諸善功德因靜而生。若凝停時。彌見沈寂。都無進忍。當計校籌量,策之令起。若念念不住。如汗馬奔逸。即當以止,對治馳蕩。若靜默然無記。與睡相應。即當修觀,破諸昏塞。修止既久。不能開發。即應修觀。觀一切法,無礙無異。怗怗明利。漸覺如空。修觀若久。闇障不除。宜更修止。止諸緣念。無能無所。所我皆寂。空慧將生。是為自修法行,八番善巧布歷。令得心安信行。
安心者。或欲聞寂。定如須彌。不畏八動。即應聽止。欲聞利觀。破諸煩惱。如日除闇。即應聽觀。聽觀多,如日燋芽。即應聽止。潤以定水。或聽定淹久,如芽爛不生。即應聽觀。令風日發動。使善法現前。或時馳覺。一念叵住。即應聽止。以治散心。或沈昏濛濛坐霧。即當聽觀。破此睡熟。或聽止豁豁。即專聽止。或聞觀朗朗。即專聽觀。是為自修信行。八番巧安心也。若法行心轉為信行。信行心轉為法行。皆隨其所宜,巧鑽研之。自行有三十二。化他亦三十二。合為六十四安心也。
復次信法不孤立。須聞思相資。
如法行者。隨聞一句。體寂湛然。夢妄皆遣。還坐思惟。心生歡喜。又聞止已。還更思惟。即生禪定。又聞於止。還即思惟。妄念皆破。又聞止已。還更思惟。朗然欲悟。又聞觀已。還更思惟。心大歡喜。又聞觀已。還更思惟。生善破惡欲悟等。准前可知。此乃聽少思多。名為法行。非都不聽法也。
信行端坐。思惟寂滅。欣踊未生。起已聞止。歡喜甘樂。端坐念善。善不能發。起已聞止。信戒精進。倍更增多。端坐治惡。惡不能遣。起已聞止。散動破滅。端坐即真。真道不啟。起已聞止。豁如悟寂。是為信行。坐少聞多。非都不思惟。
前作一向根性。今作相資根性。就相資中。復論轉不轉。亦有三十二安心。化他相資。亦有三十二安心。合六十四。合前為一百二十八安心也。
夫心地難安。違苦順樂。今隨其所願,逐而安之。
譬如養生。或飲或食。適身立命。養法身亦爾。以止為飲。以觀為食。藥法亦爾。或丸或散。以除冷熱。治無明病。以止為丸。以觀為散。如陰陽法。陽則風日。陰則雲雨。雨多則爛。日多則燋。陰如定。陽如慧。定慧偏者。皆不見佛性。八番調和。貴在得意。一種禪師。不許作觀。唯專用止。
引偈云。思思徒自思。思思徒自苦。息思即是道。有思終不覩。又一師不許作止。專在於觀。
引偈云。止止徒自止。昏闇無所以。止止即是道。觀觀得會理。兩師各從一門入。以己益教他。學者不見意。一向服乳。漿猶難得。況復醍醐。若一向作解者。佛何故種種說耶。天不常晴。醫不專散。食不恒飯。世間尚爾。況出世耶。
今隨根隨病。迴轉自行化他。有六十四。若就三番止觀。即三百八十四。又一心止觀。復有六十四。合五百一十二。三悉檀,是世間安心。世醫所治差已。復生一悉檀。是出世安心。如來所治。畢竟不發。世出世法。互相成顯。
若離三諦,無安心處。若離止觀,無安心法。若心安於諦,一句即足。如其不安,巧用方便令心得安。一目之羅,不能得鳥。得鳥者,羅之一目耳。
眾生心行。各各不同。或多人同一心行。或一人多種心行。如為一人。眾多亦然。如為多人。一人亦然。須廣施法網之目,捕心行之鳥耳。如是委細,種種安心。利鈍齊收。自他兼利。若有聞者,頂戴修行。
《宗鏡錄》 卷四十四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