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 ‧ 卷六十八
永明延壽大師 (904~975) 唐末五代僧。淨土宗六祖,法眼宗三祖。曾召集慈恩、賢首、天台三宗僧人,輯錄印度、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,廣蒐博覽,互相質疑,而成《宗鏡錄》一百卷,會融諸法同入心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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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宗鏡錄》卷六十八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
夫既云約俗假立。心境雙陳。開之則兩分。合之則一味。今約開義,則互相生。未有無心境,曾無無境心。凡聖通論,都有幾境。
答 : 大約有三境。頌云。性境不隨心。獨影唯從見。帶質通情本。性種等隨應。
性境不隨心者。性境者,性是實義。即實根塵四大,及實定果色等相分境。
言不隨心者。為此根塵等相分,皆自有實種生。不隨能緣見分種生故。
獨影唯從見者。影為影像。是相分異名。為此假相分。無種為伴,但獨自有。故名獨影。即空華兔角,過去未來,諸假影像法是。此但從能緣見分變生。與見分同種。故名獨影唯從見。
帶質通情本者。即相分。一半與本質同一種生。一半與見分同一種生。故言通情本。情即能緣見分。本即所緣本質。言性種等隨應者。隨應,是不定義。謂於三境中各隨所應。有性,種,界繫,三科,異熟等,差別不定。
又廣釋云。
性境者,為有體實相分名性境。即前五識,及第八心王,并現量第六識所緣諸實色。得境之自相,不帶名言,無籌度心,此境方名性境。及根本智緣真如時,亦是性境。以無分別任運轉故。
言不隨心者,都有五種不隨。
. 一,性不隨者。其能緣見分,通三性。所緣相分境,唯無記性。即不隨能緣見分通三性。
. 二,種不隨者。即見分從自見分種生。相分從自相分種生。不隨能緣見分心種生故。名種不隨。
. 三,界繫不隨者。如明了意識緣香味境時,其香味二境。唯欲界繫。不隨明了意識通上界繫。又如欲界第八緣種子境時,其能緣第八,唯欲界繫。所緣種子,便通三界。即六八二識,有界繫不隨。
. 四,三科不隨者。且五蘊不隨者。即如五識見分,是識種收。五塵相分,即色蘊攝。是蘊科不隨。
十二處不隨者。其五識見分,是意處收。五塵相分,五境處攝。是處科不隨。
十八界不隨者。其五識見分,是五識界收。五塵相分,五境界攝。此是三科不隨。
. 五,異熟不隨者。即如第八見分,是異熟性。所緣五塵相分,非異熟性。名異熟不隨。
獨影境者。謂相分與見分同種生。名獨影唯從見。即如第六識緣空華兔角過未,及變影緣無為,并緣地界法,或緣假定果,極逈,極略等,皆是假影像。此但從見分變生,自無其種。名為從見。獨影有二種。
. 一者,無質獨影。即第六緣空華兔角,及過未等所變相分。是其相分,與第六見分同種生,無空華等質。
. 二者,有質獨影。即第六識緣五根種現,是皆託質而起故其相分,亦與見分同種而生。亦名獨影境。
三帶質者。即心緣心是。如第七緣第八見分境時,其相分無別種生。一半與本質同種生。一半與能緣見分同種生。從本質生者,即無覆性。從能緣見分生者,即有覆性。以兩頭攝不定。故名通情本。質即第七能緣見分,本即第八所緣見分。
又四句分別。一,唯別種,非同種。即性境。二,唯同種,非別種。即獨影境。三,俱句。即帶質境。四,俱非。即本智緣如。以真如不從見分種生。故名非同種。
又真如當體是無為。但因證顯得。非生因所生法。故名非別種。性種說隨應者。性即性境。種謂種類。謂於三境中,各有種類不同。今皆須隨應而說。
又約八識分別者。前五轉識,一切時中皆唯性境。不簡互用不互用。二種變中,唯因緣變。又與五根同種故。第六意識有四類。一,明了意識。亦通三境。與五同緣實五塵,初率爾心中是性境。
若以後念緣五塵上方圓長短等假色,即有質獨影。亦名似帶質境。二,散位獨頭意識。亦通三境。多是獨影。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故。若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時,是帶質境。若緣自身五根,及緣他人心心所,是獨影境。亦名似帶質境。
又獨頭意識。初剎那緣五塵,少分緣實色。亦名性境。三定中意識。亦通三境。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故。是獨影境。又能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故。是帶質境。
又七地已前有漏定位。亦能引起五識,緣五塵故。即是性境。
四夢中意識。唯是獨影境。第七識唯帶質境。第八識,其心王唯性境。因緣變故。相應作意等五心所,是似帶質真獨影境。
問 : 三境以何為體。
答 : 初性境,用實五塵為體。具八法成故。八法者,即四大地水火風。四微色香味觸等。約有為說。若能緣有漏位中,除第七識。餘七皆用自心心所為體。第二獨影境,將第六識見分所變假相分為體。能緣即自心心所為體。第三帶質,即變起中間假相分為體。若能緣有漏位中,唯六七二識心心所為體。
又成唯識論樞要誌云。真色真心,俱是所緣。所變相分,俱名性境。或能緣心,而非妄執分別構畫,名為真心。真心緣彼真色等境所變相分,方名性境。若心緣心所變相分,相分無實,但帶質故。
性者,體也。體性是實。名為性境。
獨影者。獨者,單也。單有影像,而無本質。故相名獨。如緣龜毛石女等相。或雖有質相分,不能熏彼質種。望質無能,但有假影。亦名為獨。如分別心緣無為相。及第八識心所相分。餘準此知。
帶質之境者。質者,周易云。形體也。帶者,說文謂之紳也。紳也謂束。又方言云,帶謂行也。今云帶質,義通二也。若依說文,謂即挾帶逼附之義。如紳束也。若依方言,影仗質生。如因其路。行義方有。然此相分,雖有能熏自及質種。然無實用。如緣心相。相分之心,無慮用故。
通情本者。情謂見分。本謂質也。顯所變相。隨見隨質。以判種性,二義不定。
又境有二。
. 一,眾生遍計所執情境。心外見法,名之曰境。
. 二,諸聖自在德用智境。以從心現故,成其妙用智境。又二。
. 一,分劑境。廣大無邊故。
. 二,所知境。唯佛能盡故。
又有二種。
. 一,是心境。唯心現故。張心無心外之境。張境無境外之心。常含一味故。
. 二,是境界之境。謂心境無礙。隱顯同時。體用相成。理事齊現。
問 : 心外無境。境外無心。云何又說心說境。
答 : 前已廣明。何須重執。一心四分。理教無差。有境有心。方成唯識。如心緣境時,必有相分故。如鏡照面時,有面影像也。
量云。心緣境是有法。心上必帶境之影像宗。因云心對外質。同喻如鏡照面時。
問 : 智境各一。何分多種。
答 : 智因境分,有真俗之異。境從智立,標凡聖之殊。約用似多。究體元一。
如起信鈔問云 : 境智為一為異。
答云 : 智體無二。境亦無二。
智無二者,只是一智。義用有殊。約知真處,名為真智。約知俗處,名為俗智。
境無二者,謂色即是空為真境。空即是色為俗境。由是證真時必達俗。達俗時必證真。了俗無性,即是真空。豈有前後耶。況無心外之境。何有境外之心。是即心境渾融,為一法界。
問 : 一心二諦。理事非虛。證理性而成真。審事實而為俗。皆具極成之義。不壞二諦之門。大小二乘,同共建立。如何是極成之義。
答 : 所成決定不可移易。隨真隨俗,各有道理。
瑜伽論云。一,有世間極成真實。二,道理極成真實。
世間極成真實者。謂一切世間,於彼彼事,隨順假立。世俗慣習,悟入覺慧所見同性。謂地唯是地,非是火等。乃至苦唯是苦,非是樂等。樂唯是樂,非是苦等。以要言之,此即如此。非不如此。是即如是。非不如是。決定勝解,所行境事。一切世間,從其本際,展轉傳來。想自分別。共所成立。不由思惟籌量觀察,然後方取。是名世間極成真實。
道理極成真實者。依止現比。及至校量極善思擇決定智,所行所知事。由證成道理所建立,所施設義。是名道理極成真實。
問 : 離識有色。文義俱虛。心外無塵。教理同證。其奈名言熏習,世見堅牢。若不微細剖陳。難圓正信。只如外色,若麁若細。云何推檢,知其本空。了了分明,成就唯識。
答 : 麁細之色,皆從識變。既從識有,外色全空。
故經云。色性自空。非色滅空。為未了者,更須破析。直至極微。方信空現。
識論云。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。彼所執色,不相應行,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且所執色,總有二種。一者,有對,極微所成。二者,無對,非極微成。
彼有對色,定非實有。能成極微,非實有故。謂諸極微。若有質礙,應如瓶等。是假非實。若無質礙,應如非色。如何可集成瓶衣等。又諸極微,若有方分,必可分析。便非實有。若無方分,則如非色。乃至雖非無色,而是識變。
謂識生時,內因緣力,變似眼等色等相現。即以此相,為所依緣。然眼等根,非現量得。以能發識,比知是有。此但功能,非外所造。外有對色,理既不成。故應但是內識變現。發眼等識,名眼等根。此為所依,生眼等識。此眼等識,外所緣緣,理非有故。決定應許自識所變,為所緣緣。
謂能引生似自識者。乃至由此定知,自識所變以色等相,為所緣緣。見託彼生。帶彼相起故。然識變時,隨量大小,頓現一相。非別變作眾多極微,合成一物。
為執麁色有實體者,佛說極微,令其除析。非謂諸色實有極微。
諸瑜伽師,以假想慧,於麁色相漸次除析,至不可析,假說極微。雖此極微猶有方分,而不可析。若更析之,便似空現,不名為色。
故說極微,是色邊際。由此應知諸有對色,皆識變現,非極微成。餘無對色,是此類故,亦非實有。或無對故。如心心所,定非實色。諸有對色,現有色相。以理推究,離識尚無。況無對色,現無色相,而可說為真實色法。
問 : 表無表色,不居身外。內所動作,顯現非虛。如成業論偈云。由外發身語。表內心所思。譬彼潛淵魚。鼓波而自表。此表無表色,是實有不。
答 : 識論云。
且身表色,若是實有。以何為性。若言是形。便非實有。可分析故。長等極微不可得故。若言是動。亦非實有。纔生即滅,無動義故。有為法滅,不待因故。滅若待因,應非滅故。若言有色,非顯非形。心所引生,能動手等,名身表業。理亦不然。此若是動,義如前破。若是動因,應即風界。風無表示,不應名表。故身表業,定非實有。
然心為因,令識所變手等色相,生滅相續。轉趣餘方。似有動作。表示心故。假名身表。語表亦非實有聲性。一剎那聲,無詮表故。多念相續,便非實故。外有對色,前已破故。然因心故,識變似聲。生滅相續,似有表示。假名語表。於理無違。表既實無。無表寧實。然依思願善惡分限,假立無表。理亦無違。
問 : 經中說有三業。善惡果報,不濫昇沈。云何撥無。豈不違教。
答 : 不撥為無。為顯識故,推其不實。於世俗門,善順成立。
識論云。不撥為無。但言非色。能動身思,說名身業。能發語思,說名語業。審決二思,意相應故,作動意故,說名意業。起身語思,有所造作,說名為業。是審決思所遊履處故,通生苦樂異熟果故,亦名為道。或身語表,由異發故,假說為業。思所履故,說名業道。由此應知實無外色,唯有內識變似色生。
問 : 不相應行,是實有不。
答 : 識論云。不相應行,亦非實有。所以者何。得非得等,非如色心及諸心所,體相可得。非異色心及諸心所,作用可得。由此故知定非實有。但依色等分位假立。此定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。
問 : 二無心定,無想異熟。應異色心等有實自性。若無實性,應不能遮心心所法,令不現起。
答 : 識論云。若無心位,有別實法,異色心等,能遮於心,名無心定。應無色時,有別實法,異色心等,能礙於色,名無色定。彼既不爾。此云何然。又遮礙心,何須實法。如堤塘等,假亦能遮。
謂修定時,於定加行,厭患麁動心心所故,發勝期願,遮心心所。令心心所,漸細漸微。微微心時,熏異熟識,成極增上厭心等種。由此損伏心等種故,麁動等暫不現行。依此分位,假立二定。此種善故,定亦名善。無想定前求無想果,故所熏成種,招彼異熟識。依之麁動想等不行。於此分位,假立無想。依異熟立,得異熟名。故此三法,亦非實有。
問 : 世間依想建立,有為之法皆虛。俗諦從識施為,無體之門盡偽。且如聖教,文句能詮。乃廣長舌相之所宣。妙觀察智之所演。云何俱稱不實,咸是虛耶。
答 : 諸聖演教談詮,是依世俗文字。所以佛告三乘學者,只令依義不依語。權藉教以明心,是以文字俱無自性,亦從識變。
廣百門論云。然諸世間,隨自心變。謂有眾字和合為名。復謂眾名和合為句。謂此名句,能有所詮。能詮所詮,皆自心變。諸心所變,情有理無。聖者於中,如實知見。云何知見。謂彼法,皆是愚夫虛妄識心分別所作。假而非實。俗有真無。隨順世間,權說為有。
問 : 音聲可聞。色塵有對。可言心變。只如時法無相,應為實有。
答 : 有相尚空,無相何有。時亦無體,延促由心。以始從一念,終成於劫。念若不起,時劫本空。但有初中後等時量。皆是唯識之時。
廣百論破時品云。復次是則一切若假若實,皆依世俗假相施設。云何汝等,定執諸法,皆是實體。難。若一切法,皆非實有。如何現前分明可見。
答 : 鏡像水月,乾闥婆城,夢境幻事,第二月等,分明可見,豈實有耶。
世間所見,皆無有實。云何以現證法是真。覺時所見一切非真。是識所緣,如夢所見。夢心所見,決定非真。亂識所緣,如第二月。如是雖無真實法體。而能為境生現見心。因斯展轉,發生憶念。前後俱緣,非真有境。
是故不可以生憶念,證法是真。法既非真,時如何實。難。若緣妄境,生於倒見。境可是虛。見應是實。
答 : 境既是虛。見云何實。如在夢中,謂眼等識緣色等境。覺時知彼二事俱無。妄境倒心,亦復如是。
愚夫謂有。聖者知無。難。有倒心境,二種皆虛。無倒境心,俱應是實。
答 : 世俗可爾。勝義不然。以勝義中心言絕故。若於勝義心言絕者。云何數說心境是虛。為破實執,故且言虛。實執若除,虛亦不有。若實若虛。皆為遣執。依世俗說。非就勝義。勝義諦言,亦是假立。為翻世俗,非有定詮。
難。現見心境,亦可言是無。憶念境心,亦云何非有。
答 : 現見尚無。憶念豈有。
難。若一切法,都非實有。如何世間現造善惡。若無善惡。苦樂亦無。是則撥無一切因果。若撥無因果,則成邪見。豈不怖此邪見罪耶。
答 : 奇哉世間。愚癡難悟。唯知怖罪。不識罪因。一切善惡,苦樂因果。並世俗有。勝義中無。我依勝義,言不可得。不撥世俗。何成邪見。於世俗中,執勝義有,不稱正理。是為邪見。今於此中,為破時執。略說諸法,俗有真無。
又古釋云。凡如來三時說法。或云一時,三世十世等時,皆從能變心生,外無三世之境。離自心外,諸法無體。
如世尊說彌勒作佛。即聽者於自心上,變作過去相分生起。世尊答云。從今十二年後,必得往生。聽者心上,又變作未來相分而起。
能變心,即現在也。此過去時,無其實境,盡從心變。但隨心分限,變起長時短時。是以時因心立。無有定性。因現在,則有過去未來。因延有促。因一念有大劫。若無現在心。何處立過未。
西域記第七云。昔有隱士。結廬屏跡。博習技藝。究極神理。能使瓦礫成寶。人畜變形。但未能馭風雲。陪仙駕。閱圖考古。更求仙法。遂得求仙方云。
將欲求仙。當築壇場。命一烈士。按長劍。立壇隅。屏息絕言。自昏達曙。求仙者壇中而坐。按長劍。誦神咒。收視返聽。達曙登仙。既得此方。
數年之間。求烈士不得。後遇一人。先為人傭力。艱辛五載。一旦違失。遂被笞辱。又無所得。悲號巡路。隱士見愍。數加優贈。烈士欲求報效。隱士曰。我彌歷多年。幸而遇會。奇貌應圖。非有他故。願一旦不語耳。烈士曰。死尚不辭。何況不語。
於是隱士,立壇受仙。依事行之。日暮之後。各司其事。隱者誦咒。烈士按劍。俟將曉矣。烈士忽然大叫。時空中火下。烟焰雲蒸。穩士疾引此人,入池避難。
問曰。誡子無聲。何乃驚叫。烈士曰。受命之後。至夜昏然若夢。見昔所事主人。躬來至傍。感厚恩而不語。被打震怒。而見致害。遂見託生南印土大婆羅門家。受生乃至出胎,苦厄備受。荷恩不語。洎乎受冠生子。每念前恩。思而不語。闔家親戚。咸見怪矣。年過六十,而有一子。其妻謂曰。汝若不語。我殺汝子。我自懷念,今已隔生。唯有一子。寧忍令殺。因止其妻。遂發此言。隱士曰。我之過也。被魔所嬈。烈士感激其事,忿恚而死。故知睡夢與覺。所見唯心。延促之時,不離一念。故引夢時,以明覺位。
又法華經安樂行品。夢入銅輪。成道度生。經無量時,唯只一夜夢心。所以無性攝論頌云。
處夢謂經年。覺乃須臾頃。
故時雖無量。攝在一剎那。
可證聽者心上,自變長短二時。實唯現在心心所也。
故義海云。如見塵時,是一念心所現。此一念心之時,全是百千大劫成。何以故。百千大劫,本由一念方成。大劫既相由成立。俱無體性。乃至遠近世界,佛及眾生,三世一切事物,莫不於一念中現。何以故。一切事法,依心而現。念既無礙。法亦隨融。是故一念,即見三世事物顯然。
所以華嚴經頌云。
一念普觀無量劫,無去無來亦無住。
如是了知三世事,超諸方便成十力。
又頌云。
始從一念終成劫,悉從眾生心想生。
一切剎海劫無邊,以一方便皆清淨。
又頌云。
或從心海生。隨心所解住。
如幻無處所。一切是分別。
故知橫收剎海。竪徹僧祇。皆一念心。前後際斷。既無大小之剎。亦無延促之時。以一方便唯心之門。令眾生界悉皆清淨。
何者。以知境唯妄識分別。則不起心。以心不起故,則妄境不現。妄境不現,垢淨之法無依。麁想不生。,長短之時自絕。
若教中所說劫量延促。皆是善巧逗機方便。或為怯弱眾生,說成佛只在剎那。或為懈怠眾生,說須經阿僧祇劫。若成佛之旨,一際無差。延促之詮,盡歸權智。
又古釋云。一方便者,即了唯心也。一念與劫,並由想心。心想不生,長短安在。非長非短,是謂清淨。不壞於相,則劫海無邊。故知一切諸法,皆無自體。悉不堅牢。唯從想生。若執為實。但是顛倒。
所以廣博嚴淨經云。文殊師利告阿難言。愚小之人,以日為晝想。無黠慧故。所以者何。若令此晝是真實者。是常住者。是堅牢者。應有積聚,不應過去。唯應有晝,不應有夜。
問 : 此三世時,既從心變。於八識內,何識所緣。
答 : 古釋云。唯意所緣。謂時之一法是假。前五第八,俱不能緣。第七又常緣內第八見分為我。兼無分別故。唯第六能緣。又四種意識中,唯明了意識不能緣。時是假故。即定中,夢中,獨散,此三俱能緣。若約三境中,是獨影境。
問 : 不相應行中諸有為法,似有作用,應不離識。如六種無為,無有作用,應離色心等有其實性。
答 : 有無之法,皆依識變。虛空等五無為,皆依妄識所變。真如無為,是淨識之性。亦不離識。乃至有無真假。一切性相。離真唯識性,更無所有。
《宗鏡錄》 卷六十八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