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善同歸集 卷三 ‧ 永明延壽大師
《萬善同歸集》總有六卷 : 卷一 . 卷二 . 卷三 . 卷四 . 卷五 . 卷六
《萬善同歸集》卷三
宋杭州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延壽 述
夫性起菩提。真如萬行。終日作而無作。雖無行而遍行。若云有作,即同魔事。或執無行,還歸斷滅。故知自心之外,無法建立。十身具足四土圓收。雖總包含,不壞內外。皆稱法界,豈隔有無。空中具方便之慧,不著於有。有中運殊勝之行,不墮於無。是以即理之事,行成無閡。即事之理,行順真如。相用無虧。體性斯在。
夫化他妙行,不出十度四攝之門。利己真修,無先七覺八正之道。攝四念歸於一實。總四勤不出一心。嚴淨五根。成就五力。
若論施,則內外咸捨。
言戒,則大小兼持。
修進,則身心並行。
具忍,則生法俱備。
般若,則境智無二。
禪定,則動寂皆平。
方便,則普照塵勞。
發願,則遍含法界。
具力,則精通十力。
了智,則種智圓成。
愛語,則俯順機宜。
同事,則能隨行業。
運慈,則冤親普救。
說法,則利鈍齊收。
七覺,則沈掉靡生。
八正,則邪倒不起。
乃至備修三堅之妙行。具足七聖之法財。秉持三聚之律門。圓滿七淨之真要。
悟天行,契自然之本理。
修梵行,斷塵習之根源。
現病行,憩聲聞之化城。
示兒行,引凡夫於天界。
歷五位菩提之道。入三德涅槃之城。練三業而成三輪。離三受而圓三念。因從三觀薰發。果具五眼圓明。方能遊戲神通,出入百千三昧。淨佛國土,履踐無閡道場。然後普應諸方,現十身之妙相。遍照法界,然四智之明燈。感應道交,任他根量。不動本際,跡應方圓。凡有見聞,皆能獲益。云云自彼,於我何為。斯皆積善之所熏,成此無緣之大化。
還源觀云。
用則波騰海沸,全真體以運行。
體則鏡淨水澄,舉隨緣而會寂。
肇師云。
統萬行,則以權智為主。
樹德本,則以六度為根。
濟蒙惑,則以慈悲為首。
語宗極,則以不二為言。
此皆不思議之本也。
至若借座燈王。請飯香土。室包乾象。手接大千。皆不思議之跡也。然幽關雖啟。聖應不同。非本無以垂跡。非跡無以顯本。本跡雖殊。而不思議一也。
問:身為道本。縛是脫因。何得然指燒身背道修道。高僧傳內小乘律中。貶斥分明。奚為聖典。
答:亡身沒命。為法酬恩。冥契大乘。深諧正教。大乘梵網經云。若佛子應行好心。先學大乘威儀經律。廣開解義味。見後新學菩薩。有從百里千里,來求大乘經律。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。若燒身燒臂燒指。若不燒身臂指,供養諸佛,非出家菩薩。乃至餓虎狼獅子,一切餓鬼,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。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。使心開意解。若不如是,犯輕垢罪。
大乘首楞嚴經云。佛告阿難。若我滅後。其有比丘,發心決定修三摩提。能於如來形像之前。身然一燈燒一指節。及於身上熱一香炷。我說是人,無始宿債,一時酬畢。長揖世間永脫諸漏。雖未即明無上覺路。是人於法,已決定心。若不為此捨身微因。縱成無為。必還生人,酬其宿債。如我馬麥,正等無異。所以小乘執相,制而不開。大教圓通,本無定法。
菩薩善戒經云。聲聞戒急。菩薩戒緩。聲聞戒塞。菩薩戒開。又經云。聲聞持戒,是菩薩破戒。此之謂也。若依了義經,諸佛悅可。執隨宜說,眾聖悲嗟。秖可歎大褒圓,自他兼利。豈容執權滯小,本跡雙迷。
問:五熱炙身。投巖赴火。九十六種。千聖同訶。幸有正科。何投邪轍。
答:智論云。佛法有二種道。一畢竟空道。二分別好惡道。
. 若畢竟空道者。凡夫如,即漏盡解脫如。如來語,即提婆達多語。無二無別。一道一源。是以地獄起妙覺之心。佛果現泥犁之界。若捨邪趣正,邪正俱非。離惡著善,善惡咸失。
. 若分別好惡道者。愚智不等真俗條然。玉石須分金鈺可辨。且約修行門內,昇降位中。自有內外宗徒,邪正因果。善須甄別。不可雷同。
且教申毀讚之文。的有抑揚之旨。執即成滯。了無不通。四悉對治。縱奪料簡。若云總是,尼乾成正真之道,諸佛錯訶。若說俱非,藥王墮顛倒之愆,諸佛錯讚。
是以興邪,則成無益之行。廢正,則斷方便之門。須曉開遮。寧無去取。且內教外人。遺身,各有二意。
內教二者。
. 一 明自他性空。無法我二執。不見所供之境。亦無能燒之心。
. 二 唯供三寶,深報四恩,以助無上菩提。不希人天果報。
外道二者。
. 一 身見不亡。轉增我慢。迷無作之智眼。起有得之能心。
. 二 唯貪現在名聞。秖規後世福利。或願作剎利之主。或求生廣果之天。
所以台教釋藥王焚身品云。境智不二,能所斯亡。以不二觀,觀不二境。成不二行。會不二空。作是觀時,若為法界見聞者益。故曰乘乘。所以投巖,無招外行之論。赴火,不為內眾之譏。良由內有理觀。外曉期心。故勝熱息善財之疑。尼乾生嚴熾之解。篤論其道。行方有剋。心正行正。智邪事邪。行不可廢。智不可亡。後學之徒,無失法利。
文殊問經云。菩薩捨身。非是無記,唯得福德。是煩惱身滅故得清淨身。譬如垢衣,以灰汁浣濯,垢滅衣在。若得圓旨,明斷皎然。請鑒斯文,以為龜鏡。
問:住相布施,果結無常。增有為之心。背無為之道。爭如理觀,福等虛空。故經云。佛言。非我而能順理。何堅執事緣塵,而不觀心達道乎。
答:若約觀心,寓目皆是。既云達道,舉足寧非。菩薩萬行齊興,四攝廣被。不可執空害有,守一疑諸。
華嚴經云。受一非餘,魔所攝持。是以捨邊趣中,還成邪見。不可據宗據令。認妙認玄。識想施為。陰界造作。應須隨機遮照。任智卷舒。於空有二門,不出不在。真俗二諦,非即非離。動止何乖。圓融無閡。
大凡諸佛菩薩修進之門。有正有助。有實有權。理事齊修。乘戒兼急。悲智雙運。內外相資。若定立一宗,是魔王之種。或亡泯一切,成己見之愚。
故大集經云。有二行。緣空直入,名為慧行。帶事兼修,是行行。菩提論有二道。一方便道,知諸善法。二智慧道,不得諸法。
又經云。二如。因中如,如而無染。果中如,如而無垢。又二心。自性清淨心,本有之義。離垢清淨心,究竟之義。
起信論立二相。一同相,平等性義。二異相,幻差別義。
台教有二善。達能所空,名止善。方便勸修,名行善。
問:祖佛法要,唯立一乘。或云。十方薄伽梵。一路涅槃門。或云。一切無閡人,一道出生死。如何廣陳差別,立二法門。惑亂正宗,起諸邪見。
答:諸佛法門,雖成一種。約用分二,其體常同。如一心法,立真如生滅二門。則是二諦一乘之道。今古恒然。無有增減。是以總別互顯。本末相資。非總無以出別。非別無以成總。非本無以垂末。非末無以顯本。故知隻翼難沖。孤輪匪運。唯真不立。單妄不成。約體,則差而無差。就用,則不別而別。一二無閡,方入不二之門。空有不乖,始蹈真空之境。
問:事則分位差別。理唯一味湛然。性相不同。云何無閡。
答:能依之事,從理而成。所依之理,隨事而現。如千波不閡一濕。猶眾器匪隔一金。體用相收。卷舒一際。若約圓旨。不唯理事相即。要理理相即亦得。事事相即亦得。理事不即亦得。故稱隨緣自在無閡法門。
又且諸佛化門。檀施一法,為十度之首。乃萬行之先。入道之初因。攝生之要軌。大論云。
檀為寶藏,常隨逐人。
檀為破苦,能與人樂。
檀為善御,開示天道。
檀為善府,攝諸善人。
檀為安隱,臨命終時,心不怖畏。
檀為慈相,能濟一切。
檀為集樂,能破苦賊。
檀為大將,能伏慳敵。
檀為淨道,賢聖所由。
檀為積善,福德之門。檀能全獲福樂之果。
檀為涅槃之初緣。入善人眾中之要法。稱譽讚歎之淵府。處眾無難之功德。心不悔恨之窟宅。善法道行之根本。種種歡樂之林藪。富貴安隱之福田。得道涅槃之津濟。
六行集云。若凡夫施時,起慢心,成罪行。起敬心,成福行。若二乘施時,唯觀塵動轉。小菩薩施時,念色體空。大菩薩施時,知心妄見。若佛謂證唯心,離念常淨。是知一布施門,六行成別。豈可雷同,一時該下。
亦有內施外施。理檀事檀。體用更資本末互顯。據理沈斷執事墮常。理事融通,方超二患。且諸佛聖旨。校量施中。理檀為先。內施偏重。故法華經云。佛言。若有發心,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能然手指,乃至足一指,供養佛塔。勝以國城妻子,及三千大千國土,山林河池,諸珍寶物,而供養者。
智論云。若人捨身,勝過閻浮提滿中珍寶。則知利口輕言易述。全身重寶難傾。保命情深好生意切。直得三輪體寂,猶為通教所收。況乃取捨情生,豈得成其淨施。
且圓教施門,遍含法界。乃何事而不備。何理而不圓。菩薩照理而不卻事。鑒事而不捐理。弘之在人。曷滯於法。若離理有事,事成定性之愚。若離事有理,理成斷滅之執。若著事而迷理,則報在輪迴。若體理而得事,則果成究竟。
故法華經云。又見菩薩,頭目身體,欣樂施與,求佛智慧。若捨身是邪,何成佛慧。故知毫善,趣果弘深。以此度門,標因匪棄。如釋迦佛捨身命時,度度皆證法門。或得柔順忍。或入無生法忍等。大凡菩薩所作,皆了無我無性。涉事見理。遇境知空。不同凡夫,造其罪福。不解因果善惡無性。是為迷事取性,常繫三有。
問:經云。以三恒河沙身命布施,不如受持四句偈。故知般若功深,施門力劣。何得違宗越理,枉力勞神。可謂期悟遭迷,求昇反墜矣。
答:得理則萬行方成。知宗乃千途不滯。不可去彼取此。執是排非。須履無閡之門。善入遍行之道。是以過去諸佛。本師釋迦。從無量劫來。捨無數身命。或為求法,則出髓而剜身。或為行慈,則施鷹而飼虎。
般若論云。如來無量劫來。捨身命財。為攝持正法。正法無有邊際。即無窮之因。得無窮之果。果即三身也。乃至西天此土,菩薩高僧。自古及今,遺身不少。皆遵釋迦之正典。盡效藥王之遺風。
高僧傳,藹法師入南山。自剜身肉布於石上。引腸掛樹。捧心而卒。書偈於石云。願捨此身已。早令身自在。法身自在已。在在諸趣中。隨有利益處。護法救眾生。又復業應盡。有為法皆然。三界皆無常。時來不自在。他殺及自死。終歸如是處。智者所不樂。業盡於今日。
又僧崖菩薩燒身云。代一切眾生苦。先燒其手。
眾人問曰:菩薩自燒。眾生罪熟。各自受苦。何由可代。
答曰:猶如燒手一念善根。即能滅惡。豈非代耶。又告眾曰。我滅度後。好供養病人。並難可測其本。多是諸佛聖人,乘權應化。自非大心平等,何能恭敬。此是實行也。
天台宗滿禪師。一生講誦蓮經。感神人現身。正定經咒文字。後焚身供養法華經。又智者門人,淨辯禪師。於懺堂前,焚身供養普賢菩薩。
雙林傅大士,欲焚身救眾生苦。門人等前後四十八人,代師焚身。請師住世,教化有情。傳記廣明。不能備引。
若云諸聖境界,示現施為。則聖有誑夫之愆。凡無即聖之分。教網虛設。方便則空。本為接後逗前,令凡實證。設是示現權施。亦令後人倣傚。不可將邪倒之法,賺人施行。大聖真慈,終不虛誑。
是以八萬法門,無非解脫。一念微善,皆趣真如,自有初心後心。生忍法忍。未必將高斥下。以下凌高。善須知時,自量根力。不可評他美惡,強立是非。言是禍胎,自招來業。
且如得忍菩薩。雖證生法二空。為利他故,破慳貪垢。尚乃燒臂焚身。如藥王菩薩僧崖之類。若未具忍者。雖知以智慧火,焚煩惱薪。了達二空,不生身見。其或現行障重,未得相應。起勇猛心,運真實行。酬恩供佛。代苦行慈。欲成助道之門。不起希求之想。若不欺誑。事不唐捐。脫或智眼未明。猶生我執。但求因果。志不堅牢。擬傚先蹤。不在此限。
夫眾生根機不同,所尚各異。故經云。佛言。若眾生以虛妄而得度者,我亦妄語。是知事出千巧理歸一源。皆是大慈,善權方便。或因捨身命而頓入法忍。或一心禪定而豁悟無生。或了本清淨而證實相門。或作不淨觀而登遠離道。或住七寶房舍而階聖果。或處塚間樹下而趣涅槃。是以塵沙度門,入皆解脫。無邊教網,了即歸真。大聖垂言,終不虛設。
譬如涉遠,以到為期。不取途中,強論難易。故知醫不專散。天不長晴。應須丸散調停。陰陽兼濟。遂得眾疾同愈。萬物齊榮。皆是權施。實無定法。隨其樂欲。逗其便宜。唯取證道為心。不揀入門麤細。
若於圓教四門生著。猶為藏教初門所治。故菩薩所行檀度之門。如囚,因廁孔而得出。似病,服不淨而獲痊。非觀,無以拔三毒之病根。非行,無以超三界之有獄。
書云。獲鳥者,羅之一目。不可以一目為羅。治國者,功在一人。不可以一人為國。是以眾行俱備。萬善齊修。一行歸源。千門自正。
經明十二因緣是一法。以四等觀者,得四種菩提。若唯取上上根人,則中下絕分。故弘半教,有成滿之功。至寶所,因化城之力。豈可捨此取彼。執實謗權。頓棄機緣。滅佛方便。故云。從實分權。權是實權。開權顯實。實是權實。如迷權實二門,則智不自在。
大論云。眾生種種因緣,得度不同。有禪定得度者。有持戒說法得度者。有光明觸身得度者。譬如城有多門,入處各別,至處不異。所言般若功深者。然般若孕聖弘賢,含靈蘊妙。標之則為宗為首,為導為依。融之則觸境該空,無非般若。故經云。色無邊故,般若無邊。
肇論云。三毒四倒,皆悉清淨。何獨尊淨於般若。今何取捨而欲逃空避影乎。且諸佛密意,詮旨難裁。空拳誑小兒,誘度於一切。無有決定法,故號大菩提。不知般若有破著之功。教中偏讚。卻乃隨語生見。是以依方故迷故,般若能導萬行。若無萬行,般若何施。偏噉醬而飲鹹,失味致患。專抱空而執斷,喪智成愆。
智論云:帝釋意念。若般若是究竟法者,行人但行般若,何用餘法。
佛答:菩薩六波羅蜜。以般若波羅蜜,用無所得法和合故,此即是般若波羅蜜。若但行般若,不行餘法。則功德不具足,不美不妙。譬如愚人,不識飯食種具。聞醬是眾味主,便純飲醬,失味致患。行者亦如是。欲除著心故,但行般若。反墜邪見,不能增進善法。若與五波羅蜜和合,則功德具足,義味調適。
楞伽山頂經云。菩薩速疾道有二。
. 一方便道者,能為因緣。
. 二般若道者,能至寂滅。
是以般若無方便,溺無為之坑。方便無般若,陷幻化之網。二輪不滯,一道無虧。權實雙行,正宗方顯。住無所住,佛事所以兼修。得無所得,智心所以恒寂。
問:教秖令觀身無我。了本無生。既達性空。何存身見。而欲妄想,仍須捨乎。
答:理中非有。事上非無。從緣幻生,雖無作者。善惡無性,業果宛然。從無始際,喪無數身。但續俱生,無利而死。今捨父母遺體,豈是己身。若一念圓修戒定慧等,微妙善心。方真己體。今所捨者,乃是緣生。然於事中,且為利益而死。況正當無明煩惱,三障二死所纏。何乃說空。誰當信受。
是以佛法貴在行持。不取一期口辯。如蟲食木,偶得成文。似鳥言空,全無其旨。煩惱不減。我慢翻增。是惡取邪空。非善達正法。須親見諦。言行相應。但縱妄語麤心。豈察潛行蜜用。
古德云。行取千尺萬尺。說取一寸半寸。又經云。言雖說空。行在有中。
寶積經云。佛言。若不修行得菩提者。音聲言說。亦應證得無上菩提。作如是言。我當作佛。我當作佛。以此語故。無邊眾生,應成正覺。故知行在言前。道非心外。
又經云。佛言。學我法者,唯證乃知。是以劇惡不如微善。多虛不如少實。但能行者,不棄於小心。縱空說者,徒標於大意。若未契真如之用,順法性而行。唯得上慢之心。自招誣罔之咎。
是以仁王列五忍之位。智者備六即之文。行位分明,豈可叨濫。何不入平等觀起隨喜心。積眾善之根成大慈之種。經云。然一指節,爇一炷香,尚滅積劫之愆瑕。或散一華,暫稱一佛,畢至究竟之果位。
首楞嚴經云。菩薩同事,尚作奸偷屠販,淫女寡婦。靡所不為。無生義云。離相無住行人,不住涅槃能普現色身。在有為中。能貴能賤。能凡能聖。行仁義之道。悲濟十方。盡未來際。
又云。凡地修聖行。果地習凡因。未具佛法。亦不滅受而取證也。明知真是俗真。俗是真俗。執即塵勞。通為佛事。入法性三昧。無一法可嫌。證無邊定門,無一法可棄。勝負既失。取捨全乖。不可障他菩提,滅自善本。
又縱了非身,深窮實相。不滯心境,決定無疑。雖知一切有為,猶如空中鳥跡。尚須地地觀練對治,習氣非無。況堅執四倒之愚。深陷八邪之網。持此穢質。廣作貪淫。被幻網所籠。為情色所醉。汨沒生死。沈淪苦輪者歟。所以大覺深嗟,廣垂毀擯。諸聖捨身之際,無不先訶。如以毒藥而換醍醐。似將瓦器而易珍寶。
故寶積經,觀身有四十種過患。或云。貪欲之獄,恒為煩惱之所繫纏。臭穢之坑,常被諸蟲之所唼食。似行廁而五種不淨。若漏囊而九孔常穿。瞋恚毒蛇,起害心而傷殘慧命。愚癡羅剎,執我見而吞噉智身。猶惡賊而舉世皆嫌。類死狗而諸賢並棄。不堅如芭蕉水沫。無常似焰影電光。雖灌啖而反作冤讎。每將養而罔知恩報。廣誚非一。難可具言。若不審此深愆。遂乃廣興惡業。迷斯為是,而不進修。則智行兩虧,理事俱失。須先厭患苦切對治。知非而欲火潛消。了本而真源自現。故法華經云。猶如三界火宅所燒。何由能解佛之智慧。
問:身雖虛假,眾患所纏。然因此幻形,能成道果。經云。不入煩惱大海,不得無價寶珠。若欲捨之,恐成後悔。
答:夫生必滅。有相皆空。若於三寶中,志誠歸向,起一捨心。猶勝世間,虛生浪死。則能以無常體,得金剛體。以不堅身,易堅固身。取捨二途,須憑智照。
問:安心入道,須順真空。起行度生,全歸世諦。但了法性,以辯正宗。何乃斥實憑虛,喪本驟末。有為擾動。造作紛紜。汨亂真源。昏濁心水。
答:第一義中,真亦不立。平等法界,無佛眾生。俗諦門中,不捨一法。凡興有作,佛事門收。是以諸佛,常依二諦說法。若不得世諦,不得第一義諦。
唯識論云。撥無二諦,是惡取空。諸佛說不可治者。
金剛經云。發阿耨菩提心者,於法不說斷滅相。
賢首國師云。真空不壞緣起業果。是故尊卑宛然。
金剛三昧論云。真俗無二,而不守一。由無二故,則是一心。不守一故,舉體為二。
華嚴經云。譬如虛空。於十方中。若去來今,求不可得。然非無虛空。菩薩如是。觀一切法,皆不可得。然非無一切法。如實無異。不失所作。普示修行菩薩諸行。不捨大願,調伏眾生。轉正法輪,不壞因果。
又云。菩薩摩訶薩,了達自身,及以眾生,本來寂滅。不驚不怖。而勤修福智,無有厭足。
雖知一切法,無有造作。而亦不捨諸法自相。
雖於諸境界,永離貪欲。而常樂瞻奉諸佛色身。
雖知不由他悟入於法。而種種方便,求一切智。
雖知諸佛國土,皆如虛空。而常樂莊嚴一切佛剎。
雖恒觀察無人無我。而教化眾生。無有疲厭。
雖於法界而本來不動。以神通智力,現眾變化。
雖已成就一切智智。而修菩薩行,無有休息。
雖知諸法不可言說。而轉淨法輪,令眾生喜。
雖能示現諸佛神力,而不厭捨菩薩之身。
雖現入於大涅槃,而一切處示現受生。
能作如是權實雙行法,是佛業。是以若撥果排因,即空見外道。據體絕用,是趣寂聲聞。
又若立正宗,何法非宗。既論法性,何物非性。從迷破執,則權立是非。從悟辯同,實無取捨。今所論者,不同凡夫所執事相。又非三藏菩薩偏假離真。及通教聲聞但空滅相。若離空之有,乃妄色之因。若離有之空,歸灰斷之果。今則性即相之性,故不閡繁興。相即性之相,故無虧湛寂。境是不思議境。空是第一義空。舒卷同時,即空而常有。存泯不壞,即有而常空。故台教云。如鏡有像,瓦礫不現。中具諸相,但空即無。微妙淨法身。具相三十二。
清涼國師云。凡聖交徹,即凡心而見佛心。理事雙修,依本智而求佛智。古德釋云。禪宗失意之徒,執理迷事。云性本具足,何假修求。但要亡情,即真佛自現。學法之輩,執事迷理。何須孜孜修習理法。合之雙美。離之兩傷。理事雙修。以彰圓妙。休心絕念名理行。興功涉有名事行。
依本智者,本覺智。此是因智。此虛明不昧名智。成前理行。亡情顯理。求佛智者,即無障閡解脫智。此是果智。約圓明決斷為智。成前事行。以起行成果故。此則體性同故,所以依之。相用異故,所以求之。但求相用,不求體性。前亡情理行,即是除染緣起,以顯體性。興功事行,即是發淨緣起,以成相用。
無相宗云。如上所說,相用可然。但依本智情亡,則相用自顯。以本具故。何須特爾,起於事行。
圓宗云。性詮本具。亡情之時,但除染分相用,自顯真體。若無事行,發起淨分相用,無因得生。如金中雖有眾器,除礦但能顯金。若不施功造作,無因得生其器。豈金出礦已,不造不作,自然得成於器。若亡情則不假事行。佛令具修,豈不虛勞學者。是以八地,已能離念。佛勸方令起於事行。知由離念不了。所以文云。法性真常離心念。二乘於此亦能得。不以此故為世尊。但以甚深無閡智。七勸皆是事行故。是知果佛,須性相具足。因行,必須事理雙修。依本智如得金。修理行如去礦。修事行如造作。求佛智如成器也。
慈愍三藏錄云。若言世尊,說諸有為,定如空華,無有一物名虛妄者。虛妄無形,非解脫因。如何世尊,敕諸弟子。勤修六度萬行妙因。當證菩提涅槃之果。豈有智者,讚乾闥婆城堅實高妙。復勸諸人以兔角為梯,而可登陟乎。
由此理故。雖是凡夫,發菩提心,行菩薩行。雖然有漏修習是實是正。有體虛妄。非如龜毛,空無一物,說為虛妄。皆是依他緣生幻有。不同無而妄計。若如是解者。常行於相,相不能閡。速得解脫。迷情局執,於教不通。雖求離相,恒被相拘。無有解脫。
又云。若三世佛行,執為妄想。憑何修學,而得解脫。不依佛行,別有所宗,皆外道行。
古德云。若一向拱手,自取安隱。不行仁義道。即闕莊嚴。多劫亦不成。但實際不受一塵。佛事不捨一法。
還源觀云。真該妄末,行無不修。妄徹真源,相無不寂。又云。真如之性,法爾隨緣。萬法俱興,法爾歸性。
祖師傳法偈云。心地隨時說。菩提亦秖寧。事理俱無閡。當生即不生。故知真不守性,順寂而萬有恒興。緣不失體,任動而一空常寂。
問:思益經云。入正位者,不從一地至十地。楞伽經云。寂滅真如,有何次第。古德云。寧可永劫沈淪。終不求諸聖解脫。又云。任汝千聖現。我有天真佛。何乃捏目生華。強分行位。
答:若心冥性佛。理括真源。豈假他緣。尚猶忘己。若隨智區分。於無次第中。而立次第。雖似昇降,本位不動。
夫聖人大寶曰位。若無行位,則是天魔外道。若約圓融門,則順法界性,本自清淨。若約行布門,則隨世諦相,前後淺深。今圓融不礙行布。頓成諸行。一地即一切地故。若行布不礙圓融。遍成諸行。增進諸位功德故。點空論位。常居中道。不有而有,階降歷然。有而不有,泯然虛靜。
故般若經云。須菩提問佛。若諸法畢竟無所有。云何說有一地,乃至十地。佛言。以諸法畢竟無所有故,則有菩薩初地至十地。若諸法有決定性者,則無一地乃至十地。是以三十七品,菩薩履踐之門。五十二位,古佛修行之路。從初念處,一念圓修。迄至十八不共,練磨三業,究竟清淨。
問:真源自性,本自圓成。何藉修行,廣興動作。經云。見苦斷集,證滅修道,名為戲論。若起妄修行,何當契本。
答:起信論云。以有妄想心故,能知名義為說真覺。亦因真如內熏,令此無明而有淨用。復因諸佛言教力,內外相資。令此妄心,自信己身有真如性。能起種種方便,修諸對治。此能修行,則是信有真如。由未證真,不名無漏。妄念若淨,真性自顯。又雖修無性,不閡真修。從妄顯真,因識成智。猶如影像,能表鏡明。若無塵勞,佛道不立。
古德云。真妄二法,同是一心。妄攬真成,無別妄故。真隨妄現,無別真故。又真外有妄,理不遍故。妄外有真,事無依故。又若執本淨,是自性癡。若假外修,是他性癡。若內外相資,是共性癡。若本末俱遣,是無因癡。
長者論云。若一概皆平,則無心修道。應須策修,以至無修。方知萬法無修。
寶積經云。若無正修者,貓兔等亦合成佛,以無正修故。
台教云。行能成智,行滿智圓。智能顯理,理窮智寂。相須之道,興廢不無。因權顯實,實立權亡。約妄明真,真成妄泯。權妄既寂,真實亦空。非妄非權,何真何實。牛頭融大師云。若言修生,則造作非真。若言本有,則萬行虛設。
問:一切凡夫,常在於定。何須數息入觀,而無繩自縛乎。
答:若法性三昧,何人不具。若論究竟定門,唯佛方備。等覺菩薩,尚乃不知。散心凡夫,豈容測度。故文殊云。譬如人學射。從麤至細。後乃所發皆中。我亦如是。初學三昧。諦緣一境。後入無心三昧。始一切時中,常與定俱。所以不淨假觀。數息妙門。是入甘露之津。出生死之徑。故龍樹祖師云。觀佛十力中,二力最大。因業力故入生死。因定力故出生死。
正法念經云。救四天下人命。不如一食頃,端心正意。是以在纏真如,昏散皆具。出纏真如,定慧方明。總別條然。前後無濫。何專理是。寧斥事非。
問:菩薩大業,以攝化為基。何乃獨宿孤峰。入深蘭若。既違本願,何成利人。
答:菩薩本為度他。是以先修定慧。空閑靜處,禪觀易成。少欲頭陀,能入聖道。法華經云。又見菩薩,勇猛精進。入於深山。思惟佛道。
問:多聞廣讀。習學記持。徇義窮文。何當見性。
答:若隨語生見。齊文作解。執詮忘旨。逐教迷心。指月不分。即難見性。若因言悟道。藉教明宗。諦入圓詮。深探佛意。即多聞而成寶藏。積學以為智海。從凡入聖,皆因玄學之力。居危獲安,盡資妙智之功。言為入道之階梯。教是辯正之繩墨。
華嚴經云。欲度眾生,令住涅槃,不離無障閡解脫智。無障閡解脫智,不離一切法如實覺。一切法如實覺,不離無行無生行慧光。無行無生行慧光,不離禪善巧決定觀察智。禪善巧決定觀察智,不離善巧多聞。菩薩如是觀察了知已。倍於正法勤求修習。日夜唯願聞法,喜法,樂法,依法,隨法,解法,順法,到法,住法,行法,菩薩如是勤求佛法。所有珍財,皆無吝惜。不見有物難得可重。但於能說佛法之人,生難遭想。
法華經云。若有利根,智慧明了,多聞強識,乃可為說。論云。有慧無多聞,是不知實相。譬如大暗中,有目無所見。多聞無智慧,亦不知實相。譬如大明中,有燈而無目。多聞利智慧,是所說應受。無聞無智慧,是名人身牛。故圓教二品,方許兼讀誦。位居不退,始聞法無厭。聞有助觀之力。學成種智之功。不可作牛羊之眼,罔辨方隅。處愚戇之心,不分菽麥乎。
問:靈知不昧。妙性常圓。何假參尋,遍求知識。
答:一切眾生悟裡生迷。真中起妄。秖為不覺。須假發揚。法華經云。佛曾親近百千萬億無數諸佛。盡行諸佛無量道法。勇猛精進名稱普聞。又云。善知識者,是大因緣。所謂令得見佛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
華嚴經云。譬如暗中寶,無燈不可見。佛法無人說,雖智不能了。又云。不要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珍寶。唯願樂聞一句未聞佛法。又云。雖知諸法不由他悟,而常尊敬諸善知識。
起信論云。又諸佛法,有因有緣。因緣具足,乃得成辦。如木中火性,是火正因。若無人知,不假方便,能自燒木,無有是處。眾生亦爾。雖有正因熏習之力,若不遇諸佛菩薩,善知識等,以之為緣。能自斷煩惱,入涅槃者,則無是處。
法句經云。如裹香之紙,繫魚之索。佛語諸比丘。夫物本淨。皆由因緣以興罪福。近賢明,則道義隆。友愚暗,則殃禍集。譬如紙索。近香則香。繫魚則臭。漸染翫習。各不自覺。頌曰。
鄙夫染人,如近臭物。漸迷習非,不覺成惡。
賢夫染人,如附香熏。進智習善,行成芳潔。
首楞嚴經云。佛告阿難。一切眾生,從無始來,種種顛倒。業種自然,如惡叉聚。諸修行人,不能得成無上菩提。乃至別成聲聞緣覺,及成外道,諸天魔王,及魔眷屬。皆由不知二種根本,錯亂修習。
猶如煮砂,欲成嘉饌。縱經塵劫,終不能成。是知初心,須親道友,以辨邪正,方契真修。或涉權門,日劫相倍。若得圓旨,不枉功程。直至道場,永無疑悔。及至自悟之時。唯證無師自然之智。決定不從人得。
問:說法為人,雖成大業。未齊極地,恐損自行。登地菩薩,尚被佛訶。未證凡夫,如何開演。
答:台教初品,即是凡夫。若信入圓門,亦可說法。以凡夫心,同佛所知。用所生眼,齊如來見。般若經中,校量正憶念,自修行般若之福。不如廣為人天,巧說譬喻,令前人易解般若。其福最勝。
經云。其人戒定雖羸劣,善能說法利多人。若有供養是人者,則為供養十方佛。
未曾有經云。說法有二大因緣。一者開化天人福無量故。二者為報施食恩故。豈得不說。又財施如燈,但明小室。法施若日,遠照天下。
大方廣總持經云。佛言。善男子。佛滅度後。若有法師,善隨樂欲為人說法,能令菩薩學大乘者。及諸大眾,有發一毛歡喜之心,乃至暫下一滴淚者。當知皆是佛之神力。但見解不謬,冥契佛心。雖為他人,亦乃化功歸己。既能助道,又報佛恩。儻不涉名聞。實一毫不棄。
至於傳持法寶。講唱大乘。制論釋經。著文解義。拔不信之疑箭。照愚暗之智光。建法垣牆。續佛壽命。或取經西土求法遐方。或翻譯大乘,潤文至教。或廣行經咒,遍施受持。開法施之門。續傳燈之焰。能將甘露,沃枯竭之心。善使金錍,抉癡盲之眼。經云。假使頂戴經塵劫,身為床座遍三千。若不傳法度眾生,決定無能報恩者。
問:何不一法頓悟,萬行自圓。而迂迴漸徑,勤勞小善乎。禪宗一念不生,一塵不現。若爭馳焰水,競執空華。以幻修幻,終無得理。
答:諸佛了幻,方能度幻眾生。菩薩明空,是以從空建立。涅槃經云。佛言。一切諸法,皆如幻相。如來在中。以方便力無所染著。何以故。諸佛法爾。中論云。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。是以頓如種子已包。漸似芽莖旋發。又如見九層之臺,則可頓見。要須躡階,而後得昇。頓了心性,即心是佛。無性不具。而須積功,遍修萬行。
又如磨鏡。一時遍磨,明淨有漸。萬行頓修。悟則漸勝。此名圓漸。非是漸圓。亦是無位中位。無行中行。是以徹果該因。從微至著。皆須慈善根力。乃能自利利他。故九層之臺,成於始簣。千里之程,託於初步。滔滔之水,起於濫觴。森森之樹,生於毫末。道不遺於小行。暗弗拒於初明。
故一句染神,歷劫不朽。一善入心,萬世匪忘。涅槃經云。佛說。修一善心,破百種惡。如少金剛,能壞須彌。亦如少火,能燒一切。如少毒藥,能害眾生。少善亦爾,能破大惡。
日摩尼寶經云。佛告迦葉菩薩。我觀眾生,雖後數千巨億萬劫,在欲愛中,為罪所覆。若聞佛經,一反念善,罪即消盡。
大智度論云。如來成道時。有十種微笑而觀世間。有小因大果。小緣大報。如求佛道。讚一偈。一稱南無佛。燒一捻香。必得作佛。何況聞知諸法實相。不生不滅。不不生。不不滅。而行因緣。業亦不失。以是故笑。
古德問云:達磨不與梁帝說功德因緣,而云無耶。菩薩捨國城,建塔廟,豈虛設乎。
答:大師此說,不壞福德因果。武帝不達有為功德,而有限劑。空無相福,不可思量。破他貪著。如不貪著,盡是無為。菩薩亦作輪王。如是福報,因果歷然。可是無耶。若達理者,處之與法界同量,無有竭盡。若不達理,即是有為輪迴之報。不應貪著。
忠國師云。諸佛菩薩,皆具福智二嚴。豈是撥無因果,但勿以理滯事,以事妨理。終日行而不乖於無行也。
生法師問云:何彈指合掌,無非佛因耶。
答:一切法皆無定性,而所適隨緣。若以貪為緣,即適人天之報。若迴向菩薩為緣,即成佛果之報。真如尚不守自性,而況此微善乎。
萬善同歸集卷第三 (完) | 續… 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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